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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以务实作风推动营商环境根本转变

郭会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优化营商环境给予了极大关注。

世界银行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明确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依据,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营商环境劣化,必然驱离企业、驱离资金和技术、驱离劳动力。例如,字号、品牌、专利、独有技术、技术诀窍等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能否对侵权行为进行及时、有力、有效地打击;是否存在国企、民企和外资的歧视,民企成长是否存在天花板现象;大型项目的采购、政府采购等是否一视同仁,是否存在融资、市场拓展的“玻璃门”现象;行政执法、促优罚劣能否取信于企业、取信于民,全民诚信体系、商业习惯与商道的水准是否在逐步提高等等,都可能是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易出现问题之处,应倍加注意。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部门对照自身的职能,向“有为政府”转变,向创新型、服务型的政府转变,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动“有效市场”的建立。消除“官本位”思想,清晰界定“放管服”的政府权力与职责边界,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既要简政放权,又要杜绝大包大揽以及形式上的放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现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以及不折不扣的法律实施,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营利行为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综合表现和终极导向。我省参照世界银行指标体系,制定了营商环境测算和评价工作细则,实现营商环境国际化,要全面向世界先进对标学习,不断缩小与国际通用规则的差距。

以务实作风推动营商环境的根本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我省也已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当下需要的行动是,每一个责任主体、责任人要扛起时代责任,解放思想,强化进取观念,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干出公认的成绩,干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作者为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