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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公布 10个县(市、区)、50个单位、60名个人榜上有名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迁安市、武安市等10个县(市、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保定市行政审批局等50个单位“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胡建津、徐艳霞等60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工作者”称号。

2022年以来,河北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对标一流,深化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决定》提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办事质量效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制度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