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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民生

石家庄

民办公办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本报讯(记者马利)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加强统筹管理,明确民办学校的教师参加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评选,学生参与“三好学生”等评选时,将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的权利。

据介绍,为促进民办与公办学校教育质量同步提高,石家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民办学校纳入同类公办学校统一管理,在评估办学水平、考核年度目标、教师培训、教师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教研安排、学生教育活动、组织竞赛评比等方面实现统一。同时,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石家庄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民办学校举办者虚假出资、抽逃办学资金、挪用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并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

2017-08-08 石家庄 1 1 河北日报 c12678.html 1 民办公办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