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河北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780万元。债务人位于河北省玉田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债权由刘如宝、贾玉杰、刘玉荣、张士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以债务人名下位于玉田县工业区的101,745.79平方米(约152.62亩)土地、26,606.91平方米房产和机器设备设定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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