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永恒 记者原付川)近日,容城县出台的《关于禁养区划定及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依法取缔关闭全县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方案鼓励禁养区内养殖场业主主动关闭。凡按时限要求自愿主动完成关闭工作、彻底完成粪污清理,并经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验收合格的,享受存栏畜禽评估价格10%的奖励。按照要求,容城镇9月底前完成取缔关闭,其他乡(镇)确保10月底完成取缔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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