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与十二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为:
石家庄市80名,承德市34名,张家口市41名,秦皇岛市29名,唐山市67名,廊坊市38名,保定市81名,沧州市57名,衡水市39名,邢台市57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9名,辛集市6名,解放军40名。其余129名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与十二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为:
石家庄市80名,承德市34名,张家口市41名,秦皇岛市29名,唐山市67名,廊坊市38名,保定市81名,沧州市57名,衡水市39名,邢台市57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9名,辛集市6名,解放军40名。其余129名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