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当前,一些地方通过立法,给予企业著名商标认定以及特殊保护。这些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要求予以全面清理,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也将面临废止。
据了解,全国31个省区市和15个计划单列市中,除个别地方外,都分别以各种形式规定了著名商标制度。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致函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和长春市、吉林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同时,还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