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滦平县国税局积极建立税务稽查“五项制度”,顺应税务稽查新发展,有力推动了稽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一是廉政承诺制度。稽查局办案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工作之前,均要签订廉政承诺责任书。二是事中汇报制度。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时了解和跟进税企双方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掌握程度及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方案。三是事后回访制度。案件办结后,对查出的问题、查处情况、改进意见及时向被查对象所属的征管单位进行反馈,并组织专人对企业做回访记录,并告知企业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及时向县局反馈,维护被检查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及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稽查局将提请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予以责任追究。五是交流整改制度。平时按月组织全体稽查人员进行税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在行业专项整治后及时组织交流整改工作会议,收集管理建议,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张军、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