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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民主与法制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承德、张家口、保定3市,对《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为推动《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日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扶贫攻坚执法检查组,对承德、张家口、保定3个市及所辖的6个深度贫困县、12个贫困村、30个贫困户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并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了检查报告。

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广恩在作报告时表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62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5元,同比增长10.5%,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10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圆满完成。

□记者 周 洁

坚持扶贫产业支撑,着力提升扶贫产业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大举措,以产业发展推动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报告指出,各地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全省形成了太行山优质核桃大枣产业带、黑龙港地区棚菜长廊、燕山地区食用菌产业群、坝上百万亩错季菜等扶贫项目区,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扶贫特色产业。

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扶贫产业存在的问题。“我省扶贫产业仍不同程度存在结构单一、产业趋同、效益不高等问题。”李广恩在作报告时介绍,有的地方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不够,产业特色不突出;有的地方扶贫产业存在趋同性,结构单一、产业覆盖面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有的地方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和确定缺乏前瞻性,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有的地方在扶贫产业选择上存在同质化现象。

“要坚持扶贫产业支撑,着力提升扶贫产业发展水平。”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扶贫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重大举措来抓,采取“绣花式”“滴灌式”扶贫方法,选准扶贫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同时,要加快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新型农业增值增效,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

“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报告提出,要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优势,大力实施特色农业、旅游、光伏、电商、家庭手工业、资产收益等扶贫工程,实现村村都有脱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门路,特别是通过股份合作制把贫困户深度嵌入产业链条,使其参与和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报告还建议,要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不断创新农产品产销模式,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支撑

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强化支撑保障,推动政策倾斜,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扶贫攻坚以来,贫困地区开工建设普通公路1042公里、县域通道1212公里。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向贫困村倾斜。全省贫困地区75%的行政村实现通光缆、90%的行政村实现通宽带4G网络。

易地扶贫搬迁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208个,涉及搬迁人口10.4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搬迁人口5.92万人。

贫困群体的民生保障进一步完善。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出台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年低保标准增长25.8%。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初步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网”。出台推进教育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资助范围扩大到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惠及贫困学生4.46万人。

报告指出,为给脱贫攻坚提供可靠财力支撑,中央和省委就支持贫困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整合资金上将与中央资金相配套的12项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同时将省级安排的8项涉农资金一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在整合措施上要求省市有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允许贫困县打破归口管理界限,自主安排确定建设项目。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用于扶贫攻坚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李广恩介绍,由于行业主管部门条条框框限制,“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致使这项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多数贫困县很难进行涉农资金整合,无法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对此,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支持贫困县将与中央资金相配套的12项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同时将省级安排的8项涉农资金一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并将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统筹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杜绝浪费和重复建设,努力提高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实效。

强化内生动力,激发贫困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省已形成省委领导下的政府主导、部门扶贫、社会帮扶、群众参与的全社会攻坚的浓厚氛围。”但是报告同时指出,有的地方政府习惯于过去“送粮、送衣、送救济”的“输血”方式扶贫,虽缓解了贫困群众生活之需,但也使一些贫困群众形成靠政府救济的依赖心理。

报告认为,有的贫困群众信心不足、动力不足,仍存在“等、靠、要”思想,甚至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情况,其原因是宣传教育不够,缺乏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思想,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够。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工作,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要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引导贫困群众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同时,要树立劳动光荣、懒惰可耻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

报告认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扶贫条例的重要性,引导干部群众吃透条例立法宗旨、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扶贫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条例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2017-11-23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承德、张家口、保定3市,对《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 1 河北日报 c34878.html 1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