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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要闻

我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12月1日,省安委办联合石家庄市安委办、长安区安委办在石家庄市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启了全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大幕。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将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为确保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在我省取得切实成效,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首日,我省各地纷纷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

在石家庄市《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现场,主办方悬挂了《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横幅,摆放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还为社区居民发放了各类宣传品,长安区安全文化草根艺术团表演的舞蹈节目,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

12月1日,廊坊市安委办组织安监、交通、建设、质监等30余家市直部门及重点企业在廊坊市区时代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现场设置了100余张安全事故警示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廊坊市各县(市、区)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了宣传周集中咨询日活动。

同在12月1日,秦皇岛市人民广场彩旗飘扬,一幅幅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显得格外醒目。当日,该市《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咨询日活动在此举办,28家市政府有关部门及31家驻秦中省属企业聚集在这里,为市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安全咨询服务,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除了《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外,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也在我省相继展开。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构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法治环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省将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以下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中,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通过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企业从负责人到一线职工全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运用网站、新媒体、安全知识竞赛平台等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开展《安全生产法》自查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查活动,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落实情况,自查企业一线职工学法守法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我省将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坚持以案说法,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方素菊)

2017-12-05 1 1 河北日报 c37671.html 1 我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