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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要闻

《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上接第七版)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的,以及弄虚作假,虚报工作成绩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

3. 对非法违法活动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处置而未妥善处置的,一经查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冀政办〔2010〕2号),凡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视情节轻重,对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在县级行政区域存在2处及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视情节轻重,对所在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因工作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对相应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对相应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相应地区、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将进行责任追究情况通报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各市县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省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省属国有企业集团,要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列出本次重点排查整治的企业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所属单位重大隐患全部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包保,建立包保台账,逐项监督整改落实;集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所属单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要追究责任。

(三)坚持零容忍,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有关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省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对市县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持续调度,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实施责任追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四)细化责任,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负总责。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所在市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联合包保。其他企业由各市明确包联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包联全覆盖。

企业自主排查整改,上级对下级、一级对一级开展督查,针对督查结果交办问题清单,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等全部环节,都严格实施台账式管理,每项问题隐患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有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负责,压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攻坚行动期间,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市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攻坚行动方案进行亲自研究,结合本地产业结构、高危行业特点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上级方案;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导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方案要针对每个具体的企业,逐个明确联系人,攻坚行动期间对所有重点企业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攻坚行动期间检查企业分别不少于30家次。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高危企业分布、数量,分级、分时段对所有高危企业全面开展执法,充分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执法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执法空白。

(五)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双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201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点工贸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培训,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在线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所有工贸企业纳入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企业推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矿山超层越界、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领域层层转包、外协单位安全管理等长期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的痼疾顽症,以及“气代煤”等新出现的安全监管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

(六)从严从实,强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考核问责。省安委会要将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在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017-12-05 1 1 河北日报 c37674.html 1 《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