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智)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对湿地面积总量实行管控。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413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042万亩,新增湿地面积3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3%以上。
方案提出,各市、县要按照全省湿地面积的管控目标,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纳入湿地名录的湿地要落实到具体地块,明晰“四至边界”,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20年,全省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5%,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全省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