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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地方新闻·秦皇岛

城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宋柏松 通讯员邵金霞、郭娜)近日,秦皇岛市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禁限放管控专项行动启动,到2018年3月底前,全力查处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市场,清查收缴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2016年7月《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刑事案件9起,刑事拘留9人;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5起,行政处罚25人。

根据《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通告》,秦皇岛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等城市区范围内,在任何时间、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8-01-02 1 1 河北日报 c43282.html 1 城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