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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议政与建言

郭斌委员建议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本报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雾霾的重要物质。”郭斌委员呼吁,应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善排放标准,建立健全监测体系,推动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制定和完善排放标准。郭斌委员建议,制订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统筹考虑省内企业治污能力,合理制订排放标准限值。

加强新技术研发利用。郭斌委员呼吁,加强环境在线监测新设备和新技术的研发,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中的含氧VOC、含卤VOC、有机硫化物等测试仪器的研发利用。抓紧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尤其是对污染治理问题突出、治污水平不高的企业,应以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升级为抓手,推动清洁生产。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郭斌委员呼吁,在重点行业污染源、厂界、周边敏感区域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设置永久性监测平台,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重点污染源常规监测项目。增加配备流动监测站的数量,提高监测能力,以满足环境应急监测的需要。建立重点园区污染物的在线监测网络,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有机污染物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情况。

创新治理模式。郭斌委员提出,应积极倡导第三方治理运营模式,出台相应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民营资本进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场;建设一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带动行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和环保企业发挥作用。

2018-01-03 郭斌委员建议 1 1 河北日报 c43511.html 1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