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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

公 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单位刘冠材、陈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已形成旷工事实,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决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60日内与单位联系或向人事劳动相关部门提出按法律程序办理。在此期间,如未提出异议,将办理解聘手续,停发工资,终止社会保险等待遇,移交人事档案。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2018年1月4日

2018-01-04 1 1 河北日报 c43768.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