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省人大财经委等专门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以及省政府相关部门等,应通过座谈会、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在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于预算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省政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应当一并报告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的初步考虑。在财经委初审预算草案时,省财政厅应当一并报告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当年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初步考虑。(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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