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车驾管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1月8日起取消九座以下(含)非营运小型客车(进口车除外)辖区内转移登记核对档案业务。
从1月8日起,办理此项业务的石家庄车管一、二分所和全市所有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不再核对机动车档案。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人,为了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除车管一、二分所外,可就近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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