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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我省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食堂从业人员须先培训后上岗

本报讯(记者马彦铭)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对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逐人落实岗位责任。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

通知提出,鼓励集体用餐单位加大食品安全软硬件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集体用餐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监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对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

2018-02-01 我省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 1 河北日报 c50958.html 1 食堂从业人员须先培训后上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