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委印发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若干意见》,对在法律、党政纪问责之外的,不履行职责、影响安全生产、导致工作落后或发生事故的行为严肃问责。意见提出,对发生事故的8种情形、对工作不落实的12种情形进行补充问责。截至目前,该市已对存在隐患的7家企业、31名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免职3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5人、诫勉谈话5人、书面检查4人。针对省安委会巡查发现的问题,该市对22个单位、89人进行问责处理。(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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