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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印发《河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本报讯 日前,中共河北省委印发《河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细则》在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对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具体化,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对于促进《条例》在我省落地生效、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自觉站在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和《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和《细则》纳入培训课程。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推行党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定正确方向。坚持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下转第四版)

2018-02-28 1 1 河北日报 c54537.html 1 省委印发《河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