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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地方新闻·石家庄

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

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可出具手续

本报讯(王静)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改进异地就医和转院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市区、正定县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出具转院手续的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本市所有三级协议医疗机构。

为方便参加职工医保的常驻外地在职职工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事宜,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次数由每年一次增至每年两次,备案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11日至31日、11月11日至30日。备案成功后,分别于当年7月与次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由用人单位凭有关证明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信息登记备案手续。

2018-04-16 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 1 1 河北日报 c63593.html 1 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可出具手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