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10版:地方新闻·沧州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程即将开展

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7440元和每人每年4200元,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本报讯(记者戴绍志)今年,沧州市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程,将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7440元和每人每年4200元,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并全面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系统。这是记者从4月13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救助工程开展过程中,沧州市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同时,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时准确发放救助资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对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的照料服务工作,及时发放照料护理补助资金。此外,规范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统筹用好中央、省级和市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2018-04-25 1 1 河北日报 c65396.html 1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程即将开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