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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时事

国办印发相关意见

明确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

《意见》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二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精简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2018-05-18 国办印发相关意见 1 1 河北日报 c69328.html 1 明确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时间表”和“路线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