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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确保相应企业获证后30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和审查结果上传质监部门。对通过“不见面”简化审批程序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一旦在后置现场审查时被判定为不合格,将由后置现场审查组织单位提出撤销建议,由省质监局立即做出撤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