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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金融周刊

民间借贷尚需进一步规范

□金 言

借贷难,要破解。一方面需要正规金融机构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覆盖率,铲除非法民间借贷肆意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也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借贷走向“阳光化”。

中国银保监会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专家点评,此次该通知将集资放贷、转贷、套贷、向学生贷款等行为都纳入监管视野,对以往民间借贷的盲点、痛点做出了精准修补,堵住其违法违规路径。同时,还要求银行和小贷公司等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疏通民间借贷的供需渠道。这一明确性质、定向“爆破”、疏堵结合的监管思路一出,即受到各方称许。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补充,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社会融资需求。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却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裸条贷”、暴力催收、非法集资等事件频频出现。数据显示,2013至2017年,最高法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民间借贷成为滋生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温床,有如痈疽毒瘤,破坏了金融市场的肌体健康,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民间借贷出现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它已远远突破了原先小农经济时代的地域限制,趋于组织化、专业化和公开化,特别是借助P2P、网络平台等,呈现几何级扩展。在高利率的虹吸效应之下,大量民间资本从实体经济中“转移”出来,更有甚者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转入地下,成为违规融资平台的资金源头;另一方面,由于不受牌照和资质限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行业监管,民间借贷得以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

此次《通知》遏止民间借贷乱象,就是通过一揽子强有力措施,消除“灰色”地带,推进民间借贷市场健康发展。

让正规金融服务代替非法民间融资行为,还有很多工作亟待细化。

法律法规体系仍有待完善。中国的民间借贷一直比较活跃,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目前尚无一部专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金融法律法规。近几年出台的司法解释、部委通知等,都是对于特定乱象进行的针对性纠正。缺少上位法的强有力支持,监管实践仍将面临重重新问题、新挑战。

小微金融市场的成长仍需扶持。民间借贷的借贷者不少是小微企业,他们往往信用评价低、经营风险高,不受正规金融机构“待见”。未来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利率调控作用和机构审批、绩效考核等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同时引导民间资金“阳光化”。比如建立民间借贷市场价格指导体系,允许独立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网络平台上的投资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将民间借贷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体制。

2018-06-05 1 1 河北日报 c72675.html 1 民间借贷尚需进一步规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