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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地方新闻·保定

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张雷)日前,保定出台《保定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完善全市贫困人口贫困状况调查核定、精准识别纳入、精准脱贫退出、信息变更和档案管理等环节,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

调查服务。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乡镇包村干部和村扶贫政策信息员,每月月底进行入户调查,对贫困户家庭收入和情况进行统计。通过每月与群众一起算账,让每个贫困户都知道享受了哪些政策、有哪些收入,能说清何时脱贫、如何脱贫。通过登记收入,及时发现贫困户存在的困难和政策落实短板,提高扶贫效果,增加满意度。收入统计调查服务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按月登记签字,年度汇总。

识别纳入。按照贫困对象申请、确认识别对象、入户核查、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对比公告、录入信息系统的程序进行识别,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含返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识别纳入的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结对帮扶和走访服务制度,把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个扶贫对象。识别纳入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

脱贫退出。对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和自身努力,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按规定程序认定退出。脱贫退出认定调整每年进行一次,按照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的步骤,每年11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

信息管理。建立贫困户收入统计等数据台账,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借助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信息联通。信息变更每季度一次。

责任落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018-06-13 1 1 河北日报 c74611.html 1 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出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