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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沧州:36万余亩绿色林带扮靓大运河

(上接第一版)采取“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方式,落实绿化用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坚持市场化运作办法,采取合同合约形式,鼓励造林主体栽大苗、壮苗和优质苗木,实行多树种、多色彩造林,并保障建成和存留大树成树。探索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投融资管理、林地流转和林木采伐制度,既要管起来,又要活起来,切实使大运河绿化成为促生态、保富民、利长远的民生工程。

打造沧州特色,丰富建设内容。按照多样性、观赏性、体验性相结合的原则,持续丰富大运河绿化内容和元素。提高林业的多样性,既大力发展速丰林、混交林、花卉、苗木、果品等特色林业,又积极培育家庭林场、乡村休闲度假区。提高林业的观赏性,形成乔灌果花相结合,绿带镶嵌、花果飘香、缤纷多彩,融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多角度、多层次的生态欣赏效果。提高林业的体验性,通过完善配套设施,扩大可进入度、可亲近度,让人充分体验观赏之喜、采摘之乐和参与之趣。

坚持县(市、区)为主体,分段实施。为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成,沧州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运河沿线各县(市、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当地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土地流转、管护经营等工作,统筹安排建设进度。

强化管理,确保建设成效。立足面上规模化造林与点上精品亮点工程相结合,每个县(市、区)建设1至2个集生态、观赏、休闲于一体的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严格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苗木品种质量、统一检查验收,努力实现当年造林、当年成林,两年成荫、三年成景。同时,该市还全力做好安全造林、安全建设、安全监管等安全和生产工作,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工程建设成果。

2018-06-20 1 1 河北日报 c75629.html 1 沧州:36万余亩绿色林带扮靓大运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