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578093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0311-8696877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0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交易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附:转让清单
序号 债务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元) 担保人 担保合同编号
1河北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浦银保流贷2014001号、
浦银保流贷2014001-1号
0.00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贾军辉 ZB1981201400000001、
浦银保(单)保证2015001号
2唐山市丰润区联旺商贸有限公司CD16012014880181、CD160120148801868,471,174.90刘东、刘雅萱、刘大顺 ZD1601201400000003、ZB1601201400000007、PT2015保证201、
PT2015保证202
3武安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 13412014280239、
13412014280269
40,000,000.00郭广军、张宗冉、张宗良、张炜、邯郸市新市水建材有限公司ZD1341201400000027、ZD1341201400000028、ZD1341201400000029、ZD1341201400000030、ZD13412014000000314河北祥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501201428072929,990,000.00河北冠鹏橡胶脚轮制造有限公司ZD45012014000000405河北盛凯贸易有限公司 CD45012014880184、
BLRZ198120140016
30,711,083.33李飞、王志科、张明臣ZB4501201300000218、ZB4501201300000219、ZB45012013000002206檀源木业有限公司浦石2013流贷字044号44,657,574.04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ZB45012013000002237安平县菩提果果丝网有限公司4501201428062929,715,131.52马跃帮、魏权、王书平、马彦存浦石2013最抵字029号、浦石2013最抵字030号、浦石2013最抵字031号、浦石2013最保字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