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涛 记者孟宪峰)笔者从廊坊市质监局获悉,为加强质量强市建设,该市完善质量资助和激励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标准化支持政策,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质量标兵等活动。
廊坊市明确,对新批准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主导企业,对系列技术标准创新并取得成果、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且产品经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的主导企业,以及获批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该市将给予一定资助。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注册费的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奖励企业,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