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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地方新闻·廊坊

市纪委监委

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研判和“保护伞”认定工作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常泉 记者孟宪峰)日前,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研判和“保护伞”认定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惩腐打击“保护伞”。

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工作中,廊坊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由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有关执纪监督室组成的研判工作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研判会,具体负责研判上级交办、信访受理、公安移交、巡察发现、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提出明确处置意见,该按程序办理的按程序办理,该退回的退回,该移交的移交,该备案的备案,该督办的督办。

严把涉黑涉恶“保护伞”认定关,廊坊市纪委监委还成立了由案件审理室和有关审查调查室参加的涉黑涉恶“保护伞”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属于涉黑涉恶腐败、是否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提出明确认定意见。认定工作会议一般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基本查结移送审理后,由具体案件承办室和案件审理室共同提请召开,先由具体案件承办室(专案组)根据案件查办情况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再由案件审理室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涉案人员责任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一致认定意见后,由案件审理室报市纪委监委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提交市纪委监委会议审议。

2018-09-10 市纪委监委 1 1 河北日报 c95144.html 1 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研判和“保护伞”认定工作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