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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经国务院批准

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

本报讯(记者汤润清)9月26日,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会议暨滦州市成立大会在唐山市滦县(现滦州市)政府礼堂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田庚,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王浩,副省长张古江出席。

大会宣读了《民政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以原滦县的行政区域为滦州市的行政区域,滦州市人民政府驻滦河街道滦河西路3号。滦州市由河北省直辖,唐山市代管。

原滦县地处唐山市东部,史称滦州,因滦河而得名,为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之地。近年来,滦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接续奋斗,实干担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滦河文化之乡、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等荣誉称号。据介绍,此次撤县设市,将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加速人才、科技、产业、资金的聚集,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2018-09-27 经国务院批准 1 1 河北日报 c98783.html 1 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