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米彦泽)日前,省工信厅印发《关于组织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的通知》,要求11月30日前,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应坚持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并上报省工信厅。
被推荐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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