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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获奖作品公示

本报讯 12月3日,省委宣传部发布《关于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获奖作品公示的公告》。

公告称,按照我省评奖工作要求,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奖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时间5天。在此期间,凡对获奖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委宣传部反映。电话:0311-87904070(8:30至17:30)。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邮政编码:050052。(获奖名单详见河北新闻网)

2018-12-04 1 1 河北日报 c111283.html 1 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获奖作品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