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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地方新闻·廊坊

廊坊对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本报讯(通讯员彭燕 记者孟宪峰)近日,廊坊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锡增带队赴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对两地党委巡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为保证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县级党委巡察工作水平,10月中旬开始,廊坊在对市委提级巡察和县级交叉互巡作出安排部署的同时,从参加过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的巡察组长库组成人员中选任组长,组成5个县级党委巡察工作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分包的两个县(市、区)委巡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导。巡察工作开展前期,重点把关确定工作方向;中期,重点把关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质量;后期,重点把关巡察报告质量。

该市制定出台的《市县统筹巡察工作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委每轮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都要提前报告,巡察工作开展期间,市委各巡察工作业务指导组每半月至少现场指导督导1次,各县(市、区)每周都要定期向业务指导组报告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据介绍,这种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指导督导,不仅有助于整体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工作进度,还解答了疑问、传授了经验,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2018-12-10 1 1 河北日报 c112215.html 1 廊坊对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