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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深读周刊·新知

芬太尼,“天使”还是“魔鬼”

芬太尼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及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新华社发

记者 张怀琛

打开百度页面,搜索“芬太尼”,蹦出的第一条既不是关于这个名词的解释,也不是相关咨询或广告,而是一句套着蓝色边框的温馨提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详情查看:中国禁毒网”。

它既是医生手中的镇痛良药,又被称作打开罪恶大门的“实验室毒品”,麻醉药芬太尼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提高警惕、严格监管,我国采取了哪些举措?它能否被安全、规范使用?

“双面”芬太尼

什么是芬太尼?

作为一种药物,它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可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简单来说,芬太尼就是一种“普通又常见”的镇痛药。

“为病人缓解疼痛,这确实是芬太尼最初的研制目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徐敬朴说,“作为一种阿片受体激动剂,芬太尼于1960年由比利时医生保罗·扬森在哌替啶的基础上改进而成,1968年在美国正式被批准用于医疗用途。”

专家介绍,所谓阿片类药物,就是从阿片(罂粟)中提取的生物碱及体内外的衍生物。这类药物与中枢特异性受体相互作用,能缓解疼痛、产生幸福感,但大剂量使用可导致木僵、昏迷和呼吸抑制。

有研究人员曾在动物身上进行实验,结果发现,研究显示,芬太尼的药理作用与吗啡类似,镇痛效力约为吗啡的80倍,其镇痛作用产生快,但持续时间较短,静脉注射后1分钟起效、4分钟达到高峰,维持作用30分钟;肌内注射后约7分钟起效,可维持约1小时至2小时,不良反应比吗啡小。

在研制出芬太尼后,保罗·扬森又陆续在1974年合成舒芬太尼、1976年合成阿芬太尼、1990年合成瑞芬太尼。这些药物一种比一种更强效,据相关媒体报道,芬太尼与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的效价比分别为1:1.2和1:12。而芬太尼的另一种衍生物卡芬太尼则效力更猛,药效可达芬太尼的100倍,只需0.02克的微小用量,就足以使一名成年人毙命。

专家表示,目前,几乎所有的外科手术中都会用到芬太尼类药物。作为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芬太尼注射液可用于复合全身麻醉、神经安定镇痛麻醉、心血管“快通道”麻醉、门诊和日间手术麻醉等。在其家族中,瑞芬太尼是起效快的短效药,多用于短小手术。舒芬太尼药效较长,多用于患者的术后镇痛。而卡芬太尼仅用于大型动物静脉使用,并未批准用于人体的医疗用途。

然而,正是这些医患眼中的镇痛良药,近年来却频频因滥用而显露出其“魔鬼”的一面,变身成臭名昭著的“第三代毒品”。

不同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和冰毒、摇头丸等“合成毒品”,第三代毒品是指“新精神活性物质”,这些物质大多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因此也被称为“策划毒品”或“实验室毒品”。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INCB)称,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含有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产品开始出现在非法药物市场上。2009年以来,欧洲药物市场上共查明了25种新阿片,其中,就包括18种芬太尼类物质。

“客观来说,药品和毒品在药理属性上并没有十分明显的界限,很多类型的毒品都属于药品,也有医疗用途。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很多时候取决于人类怎样使用它们,如果用于治病救人就是良药,如果被滥用于寻求某种精神状态就是罪恶的毒品。”徐敬朴说。

被锁进保险柜里

虽然是目前世界上最强效的镇痛药,且成瘾性小于吗啡,但芬太尼在医疗用途上也并非“完美无缺”:成瘾依赖、恶心呕吐、视觉模糊、皮肤瘙痒、呼吸抑制……一旦使用不当,相伴而来的副作用就更为明显。

芬太尼究竟怎么用才安全?

专家介绍,芬太尼主要有3种使用方式,分别为:静脉给药、透皮贴剂和肌肉内注射。“在使用时,静脉注射可能引起胸壁肌肉强直,一旦出现,需用肌肉松弛剂对抗,此外,静脉注射太快时,还可能出现呼吸抑制,应引起注意。”徐敬朴说,“芬太尼有弱成瘾性,医生在用量上应提高警惕。当贴片剂与其他阿片类及镇静剂合用时,后者剂量应减少1/3。贴片剂应从小剂量用起,50μg以上规格仅用于已耐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另外,本品药液有一定的刺激性,应避免涂抹于皮肤和黏膜表面或进入气管内。”

据了解,芬太尼虽然“常见又常用”,但国内医院对其却有一套严格的管控制度。与普通的药架摆放不同,芬太尼作为麻醉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保险柜内,实行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卡)登记、专柜加锁的“五专”管理,护士必须凭医生开具的红处方才能拿药给患者使用,且用过的空药瓶、贴片废贴等还要交还回收,普通人很难有接触、购买的渠道。

而在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时,使用芬太尼也有许多“条条框框”。譬如,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帕吉林等)不宜合用;中枢抑制剂如巴比妥类、安定药、麻醉剂等可加强芬太尼的作用,如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1/4至1/3;与利托那韦合用会增加芬太尼的毒性;与M胆碱受体阻断剂(尤其是阿托品)合用会使便秘加重,增加麻搏痹性肠梗阻和尿潴留的危险性;与纳曲洛酮竞争阿片受体,会引起急性阿片戒断症状;与钙离子拮抗剂、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合用可发生严重低血压……

“目前,芬太尼类药物大多为注射剂,仅有少部分用于临终肿瘤患者镇痛的透皮贴剂,每次开药的剂量也有严格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期妇女、心律失常患者要慎用该类药物,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对本品特别敏感及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禁止使用。”在徐敬朴看来,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适量使用,芬太尼类药物将对患者在术中和术后镇痛发挥积极作用。

管控非法生产极具挑战

当前,在网络上引发大众热议关注的芬太尼,并不特指芬太尼这一种物质,而是指以芬太尼为主要成分的系列衍生物。根据我国禁毒法相关条款规定,毒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芬太尼是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的物质,具有毒品属性。

专家表示,尽管“新精神活性物质”出现时间较短,成瘾性和长期生理损害还有待深入研究,但其滥用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已日益显现。由于该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案件犯罪屡有发生。

用得好是药品、用不好是毒品,让芬太尼类物质回归医疗用途的“天使”一面,关键就是提高警惕、加强监管。

对此,世界各国使用的都是列举管制办法,即随着新情况变化不管更新列管毒品种类。在这方面,我国不仅与世界同步,而且还走在了前列。据了解,我国很早就开始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超过联合国已列管的21种。今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等6部委还将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两种前体4-ANPP和NPP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予以管制,有力遏制了芬太尼类物质的非法生产。

但是,尽管各国都已在打击“实验室毒品”上采取诸多积极行动,但想要完全管控住“芬太尼家族”却并不简单。

专家介绍,首先,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很容易合成,所需要的化学物品和设备等也并不难找,有利于小型药物贩运组织走私并小规模生产,导致新型结构化学品源源不断地出现;其次,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在产品中的含量通常是微量,无论是药物还是非法制造的材料等,在监测时极具挑战性;第三,如何判定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致瘾性等问题,也让这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成为各国在管制和执法时不得不面对的新难题。

“我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监管和大众警惕意识的不断增强,再加上科普、宣传、教育等手段多管齐下,越来越多的人会对毒品危害有更清晰的认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会深深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徐敬朴说。

2019-01-10 1 1 河北日报 c117290.html 1 芬太尼,“天使”还是“魔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