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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观点

微 评

给起诉、判处职业差评师一个“好评”

□王旭东

不给钱,就差评?2017年,3名职业“差评师”以撤销差评为由,先后五次敲诈淘宝店家,获利2万多元,最终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8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后,淘宝公司以侵权为由,将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1元,并要求其在淘宝网首页赔礼道歉。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淘宝网胜诉。这也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以侵权为由起诉网络“差评师”的案件。(据《南方都市报》1月23日报道)

在网络平台上,消费评价既代表着商家的信誉度和信用度,也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因此,消费评价必须真实、客观、公正。然而,近年来却出现了职业“差评师”,他们不但以“差评”作为要挟,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而且围绕“求好评”和“删差评”打造了一条灰色利益链条,严重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恶意差评为何层出不穷?一方面,现实中绝大多数店家在面对“差评师”的讹诈时,一般选择花钱息事宁人;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恶意差评这样的网络行为,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淘宝的起诉还是法院的判处,都具有重要样本意义,应该给一个“好评”。

2019-01-24 微 评 1 1 河北日报 c119916.html 1 给起诉、判处职业差评师一个“好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