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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地方新闻·秦皇岛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出台

首批特约监察员将聘请20人

本报讯(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于德利、谷地)近日,《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出台,以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

办法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第一批将聘请20人。特约监察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与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应当聚焦市纪委监委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发挥对全市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其工作内容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

2019-04-17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出台 1 1 河北日报 c130721.html 1 首批特约监察员将聘请20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