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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今年四月到明年二月

我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枫 记者张淑会)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4月到明年2月,我省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方面,方案提出,将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皮肤(性传播疾病)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方面,我省将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方案提出,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把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2019-04-20 今年四月到明年二月 1 1 河北日报 c131039.html 1 我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