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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地方新闻·秦皇岛

7月1日起

27种抗癌药等药品暂时纳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本报讯(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刘旭伟)从7月1日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等27种抗癌药、白血病和血友病治疗药将被暂时纳入秦皇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报销范围。

27种药品中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重组人凝血因子IX两种注射剂,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血友病病种报销范围。其余25种药品实行乙类特殊药品管理,参保人员先行自付20%,相关医疗费用再对应执行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25种乙类特殊药品实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管理,暂定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到非定点医疗机构、非指定责任医师处购药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首次用药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断,经责任医师认定开取,或提供相关病历及化验、检查报告由责任医师认定门诊开取。病情符合药品适用范围标准的,每次用药前由首诊医师填写相关表格,就诊科室主任审核用药理由,并由责任医师核准,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备案。根据具体用药情况,门诊处方一般不超过1个月剂量;连续用药2至3个月需进行相关化验、检查,由责任医师负责疗效评估,相关资料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备案留存。

2019-06-19 7月1日起 1 1 河北日报 c138730.html 1 27种抗癌药等药品暂时纳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