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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地方新闻·唐山

滦州

7项民政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镇(街)

本报讯(记者刘禹彤)如今,居住在滦州市各镇的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不需再跑到市民政局了,直接在镇上办就可以了。自近日起,滦州市民政局将7项民政行政权力事项,采取行政委托方式下放到镇(街)。

7项民政权力事项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含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认定、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资金给付(小额)、经济困难的高龄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认定。此次下放(委托)的事项,都是与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由各镇(街)直接实施和管理更加便捷有效。

为达到“放得下、接得住、成效好”的改革目的,滦州市民政局对相关下放(委托)事项的实施依据、执行标准、办理条件等各方面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梳理,编制了《政策汇编》和《业务指导手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清、讲明、讲透相关政策规定和衔接管理办法,确保下放(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落地生根。同时,建立“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审批监管责任机制,构建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管同步加强。

2019-07-24 滦州 1 1 河北日报 c143436.html 1 7项民政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镇(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