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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静(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宋连治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静(女)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赵智慧(女)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