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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本报记者)10月8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石家庄、张家口、保定、沧州、衡水、邢台等6个设区市及所属部分县(市、区),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贯彻落实《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余市同步开展了自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在执法检查时指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检查情况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对标对表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入推进条例法律责任和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要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用水计划,特别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关闭自备井上加大力度;要加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建立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监测和管理平台,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实现地下水有效、动态和精准管理;要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违规取水、水生态污染等违法行为。

2019-10-15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10948.html 1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