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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地方新闻·石家庄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公众听证会召开

拟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召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工作公众听证会,高校教师、环保专家、气象专家和市民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对《石家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石家庄市制定了《石家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禁燃区主要是指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除集中供热单位外,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县(市、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与目前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比,方案将禁燃区的范围进行了大幅扩大,且此次划定遵循了“区别对待,分级划定”的原则。今后,该市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扩大“双代”面积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适时更新、扩大、调整禁燃区划定范围,并予以公布。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在认真了解方案后,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环保专家认为,方案的制定实施,将有利于控制燃煤污染,对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的好转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将让相关部门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今后的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

2019-11-05 拟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13763.html 1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公众听证会召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