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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授予2018-2019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范例)奖称号的公示

2019年11月12日至16日,省人居环境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居办”)组成评验组,对今年申报的10个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备选城市进行了评验,认为:乐亭、鸡泽、肃宁共3个县符合省人居环境奖标准;滦州、饶阳、故城、南和、邱县共5个县(市)符合省人居环境进步奖标准。经研究,拟授予乐亭县、鸡泽县、肃宁县“2018-2019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滦州市、饶阳县、故城县、南和县、邱县“2018-2019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11月19日至12月1日,省人居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核验组,对各地申报的38个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备选项目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核验、会议评审,认为有12个项目达到人居环境范例奖要求。经研究,拟授予邢台市省园博园建设项目、邢台市房产交易智能化便民化服务项目、枣强县索泸河(城区段)生态修复项目、邯郸市峰峰矿区南响堂矿山修复项目、迁安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唐山市祥富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唐山自来水公司净水厂改造项目、秦皇岛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石家庄鹿泉区太平河东段十里花廊建设项目、石家庄汇明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张家口京张铁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沧州渤海新区贝壳湖地域盐碱地生态修复项目“2018-2019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真实姓名、电话等,邮寄(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

公示期:2019年12月7日-13日(7天)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5288,87902703

传 真:0311-87903507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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