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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

省税务局推出系列举措

确保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李文英 记者马建敏)日前,省税务局推出一系列具体举措,纾解企业困难,减轻资金压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为确保这一政策落地落实,3月1日起,省税务局将最新的升级补丁通过后台统一推送至纳税人开票客户端,纳税人打开开票客户端、保持联网状态、连接税控专用设备后即可在线升级。同时还列出了具体的升级方法,详细指导纳税人升级相关开票软件。3月2日,省税务局发布信息,提醒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份开票前务必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以确保其充分享受征收率下调税收减免政策。

为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2月25日,省政府决定将《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中的房产税征期调整为“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申报缴纳本季度房产税。”省税务局立即发布了《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对房产税征期调整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进行了明确,方便纳税人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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