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
河北日报-09版:地方新闻·石家庄-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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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董昌)近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提出石家庄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
在具体实施范围及申领登记程序上,通知中明确提出全市所有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内的行业及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均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其中,2017-2019年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33个行业中,仍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底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列入上述名录的其他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底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新建排污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
针对属于重点或简化类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到相应的行政审批局申领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限内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排污登记。
此外,实施排污许可重点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并要及时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