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一心为民 无私奉献
河北日报-08版:关注-202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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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张紫赟)沈浩,1964年5月出生,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4年2月,沈浩作为安徽省选派农村任职干部,到凤阳县小溪河镇任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
当“省城干部”沈浩初到小岗村时,村委会账本上只有3万元的集体欠债。在沈浩的带领下,小岗村的发展道路愈发清晰,小岗人的奋斗热情愈发高涨:农产品交易难,就建起农贸市场;生产效率低,便探索规模经营;收入结构单一,就建起“大包干纪念馆”发展旅游业……小岗村的困难局面逐渐改变。
2008年,小岗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600元,比当时全省人均水平高出39%,是沈浩初到小岗村时的3倍。
由于沈浩工作出色、群众信服,当沈浩两届任期将满时,小岗人舍不得他离开,两次摁下鲜红的手印“请愿”连任,期盼他继续带领小岗人谋改革谋发展。
沈浩用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2009年11月6日,年仅45岁的他积劳成疾,心脏病突发逝世。噙满泪水的小岗人又一次摁下红手印,请求将沈书记永远“留”在小岗。
在沈浩牺牲后,他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