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家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3.09亿多元
河北日报-02版:要闻-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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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3月底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从省住建厅获悉,自3月6日我省出台关于妥善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3月底,全省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有1532家,涉及职工223341人,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30902.79万元,其中,单位缓缴18328.54万元,职工缓缴12574.25万元。
同时,支持6954笔职工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147569.11万元。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等5个城市和开滦集团提高了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752名职工增加租房提取资金243.15万元。
按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