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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评
□许君强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路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据新华社5月17日报道)
近年来,高速公路救援中漫天要价现象层出不穷。这种“趁火打劫”的做法,增加了司机的经济负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因相关部门与外包救援公司间的种种“关系”,还容易滋生腐败,对各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明确“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按下了高速公路天价救援费“删除键”,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违规收费的发生,减轻司机的经济负担,还有助于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发生。这一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准则,是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好举措,值得更多地方借鉴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