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省级机关作风评议窗口 省级机关作风投诉平台
第11版:地方新闻·邢台

新河

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永晨 通讯员史云龙)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刺激市场主体活力,近日,新河县司法局、新河县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制定了《新河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近日起,对列入清单的85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清单规定,免予处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属于首次违法,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具备整改条件。

85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涉及证照、广告、计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印刷出版、音像制品、娱乐场所、旅游、一般产品质量及价格监管等领域。按照具体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类:一是根据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应当先行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如“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或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行为;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规定,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例如“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行为。

据了解,制定该清单的目的,旨在通过依法免罚,激励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该清单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初创企业、困难企业在合法经营中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包容,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发展给予积极的保障支持,为各类经营者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对当下减轻疫情影响、助企轻装上阵具有现实意义。

2020-06-15 新河 1 1 河北日报 content_40914.html 1 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enpproperty-->